据知产库报道,北京互联网法院在11月27日针对一起AI生成图片著作权侵权纠纷作出了一审判决。这是AI生成图片领域的第一起著作权案件。该案的原告李某使用AI生成的图片发布于小红书平台上;被告为百家号博主,发布文章时使用了原告使用AI生成的图片,原告因此提起诉讼。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,涉案AI生成的图片具备“独创性”要素,体现了人类独创性智力的投入,应该被认定为作品并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。根据判决,被告需在社交媒体公开道歉不少于 24 小时,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500 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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